

面湯里撈出一只“小強”日期:2017/03/21 點擊:1647 次 義烏的林先生在城里的菊園小區,從事網店生意。不久前的一天凌晨2點,他從市區南門街一家餐館叫了一份16元的醬鴨面。 在吃了大半碗面條后,林先生發現剩下的面湯里有一小片暗褐色的東西,仔細一看竟然是一只蟑螂,“已經吃下去那么多了,太惡心了。” 憤怒的林先生立刻聯系了餐館,餐館的值班陳經理趕到林先生家里了解情況,經查看面湯里確實有一只蟑螂。 隨后,林先生要求餐館賠償1000元作為補償。 “如果林先生感覺身體不適,我們愿意陪他前往醫院檢查。”陳經理表示,餐館近期生意繁忙,衛生方面做的不夠到位,餐館就此事存在過失,并對林先生表示歉意。 林先生以感覺惡心為由,堅持要餐館賠償1000元。 陳經理認為,雖然面湯里有一只蟑螂,但并沒有給林先生造成其他損失,餐館方面愿意賠付200元作為補償。
依據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條的規定: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,消費者除要求賠償外,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。 林先生承認,事后他的身體沒有異常。 “餐館方面應退回林先生面錢16元和支付賠償金160元,總計賠付176元。” 市場監管所要工作人員認為,林先生要求1000元的賠償超出了法律規定的范圍,屬于過度維權,不予支持。 經過工作人員與雙方的溝通和協調,餐館方面作出讓步,表示愿意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定的賠償金額,總計賠付500元。林先生表示接受。 |